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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社科[2009]4号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11-08 17:07:49  发布人: 览量: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教社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丰富教师培训的方式和途径,中宣部、教育部决定从2009年起,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参观考察活动。从今年暑期开始,两部门每年寒暑假组织部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参观考察活动。各地各高校也要从今年开始,每年寒暑假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进行参观考察活动。现将各地各高校组织参观考察活动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使教师进一步了解国情,开阔视野,增强感性认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内容与形式

各地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师国内参观考察的新途径。要组织教师到改革开放前沿、贫困落后地区、工农业生产基地调查研究,到革命历史纪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考察,并就相关问题听取专题报告、开展交流研讨、撰写考察报告等。有条件的也可组织教师赴国外学习考察。

三、组织领导

各地组织的参观考察由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和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负责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并提供必要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所需经费由双方统筹解决。高校组织的参观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解决。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四、时间与规模

参观考察活动从2009年暑期开始实施,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进行。参观考察规模由各地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各地各高校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今年暑假开展的参观考察活动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社科司。地方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报所在地教育部门,由所在地教育部门汇总后报送,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报送。

联系人:宋义栋

电话:010-66097529,传真:010-66097541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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